高三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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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的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内容。 (2)国家的政体,是国家政权

授课机构: 合肥聚能教育

上课地点: 天河校区

开设班型:早班,晚班,周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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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1)国家的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内容。

(2)国家的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用来组织自己政权机关的形式。

(3)国家的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国家政权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辩证统一的。国家的国体决定着政体。国体是政体的本质归宿,国家的政体反映着国体。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于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实现其阶级利益和意志,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国家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一国的历史、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等,也在不同的程度上影响国家的政体。因此,在相同性质的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也会采取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我国的国家阶级性质的体现,是我国的国体。它表明,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

(1)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2)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3)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表现在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4)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是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内部实行高度的民主,因此,这种民主是人类历史上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

另一方面,是对于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民主和专政的关系。

(1)民主和专政,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在国体方面的具体体现。民主,是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专政,则是依靠国家政权的暴力对于被统治阶级实行的政治统治。

(2)民主和专政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的。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两者的实施方式不同;两者的功能不同。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又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社会政治基础;同时,专政是民主的政治保障。

我国的国家职能

(1)国家职能是国家性质在国家实际运行和作用方面的具体体现。一般来说,任何国家都具有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2)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体现国家性质。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又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具有特定的对内和对外职能。具体说来,在对内职能方面主要是:依法打击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公共事务,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在外对职能方面主要是: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发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和法规,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监督其他权力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直接体现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同时,它又是建立其他有关的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因此,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们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地位: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宪法赋予他们特有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他们完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使命。权利:发言、表决免责权;提案权;质询权。义务: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密切群众;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等。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的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方式。根据国家权力的集中程度不同,当代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单一制和复合制(联邦制)的特点;区分的标志:单一制国家中的地方权力是由中央政府授予的,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是地方政府让予的。
(2)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一国两制”的含义、内容和意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一个国家”是指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必须完整,不容分割。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种制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主权的国家内,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实行“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在这一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香港、澳门和台湾则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两种制度将长期并存、互惠互利;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与香港、澳门及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在国家中的地位不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主体,在“一国两制”下设立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了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以外,它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台湾将享有更多的自治权)。
此外,在国务院授权下,它可以在经济文化方面处理某些涉外事务。意义:有利于实现国家的统一;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港、澳、台地区的稳定、繁荣与发展。
我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
(1)国家机构,是一国统治阶级为了有效行使国家权力,实施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和。
(2)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在横向上,国家机构一般由国家元首、立法、司法、行政以及暴力等机关构成国家权力组织体系。在纵向上,国家机构一般由中央政权、地方各级政权构成国家权力组织体系。
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我国的国家机关由五个部分组成,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同时,按照层级体系,我国的国家机关又由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机关组成。
(2)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在国家机关的组织方面,民主集中制具体体现(略)
(3)我国国家机关的活动原则是对人民负责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做到:密切群众;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4)依法治国的原则依法治国(1)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2)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3)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4)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做到:立法机关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以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要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的公民与国家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享有如下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权利,包括按照法律具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第三,监督权利,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实行。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它以捍卫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为自己的根本使命。国家不仅以宪法和法律确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而且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这种保护集中体现在:国家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国家制裁和惩罚一切侵害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
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第二、维护国家安全,第三、维护国家荣誉,
第四、维护国家的利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公民享有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原则,是公民同一切违法侵权和腐败现象斗争的基本依据。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的含义是: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承认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国家在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方面,对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在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性集中体现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是同时产生又相对应而存在的。公民在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离的。同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量上也是相互对应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是相辅相成的。
根据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我国公民应该认真享有和行使公民的权利,同时,应该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公民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公民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在具体问题上,也会发生一些矛盾。
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是调整和规范公民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应该按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我国的政党与政党制度政党与政权政党的特征政党的基本特征是:政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阶级性是政党的本质属性。政党具有特定的政治纲领。政党的政治纲领明确规定了政党的政治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措施。政党与国家政权有密切的关系。夺取和维护特定的国家政权,是政党的政治纲领和活动中区别于其它政治组织的特点。
政党具有特定的组织纪律。政党的纪律,是政党的基本行为规范,是政党进行政治活动的必要保证。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在现代,各国一般是由政党领导国家政权的。一个国家的性质通常是与其执政党的性质相一致的。
政党是阶级力量中最重要的组织力量,在一个阶级夺取国家政权的过程中,政党是这一阶级夺取国家政权活动的领导力量。在一个阶级夺取和建立了国家政权以后,政党就成为国家政权的领导力量。这是因为,一方面,领导国家政权是政党实现本阶级利益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政党具备领导国家政权的条件。作为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者,作为有纲领、有纪律、有领导集团的组织,政党有能力承担领导国家政权的任务。政党制度的类型按照不同国家的阶级性质,通常可以把政党制度划分为资本主义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两种类型。资本主义政党制度有不同的形式,这其中主要的形式有两党制和多党制。
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工人阶级政党代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领导国家政权和政治生活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的友党。
(2)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对于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3)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机构和政治途径。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首先体现在其阶级特性上,还体现在其利益代表性上,也体现在其指导思想上。
2、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和政治环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完成。
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以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方式予以实施。
(1)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国情及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的特点。制定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确定奋斗目标,并通过法定程序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共同遵循的规范。同时,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保证国家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2)中国共产党的思想领导,是以各种途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提高其思想觉悟和贯彻执行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和实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一方面是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另一方面,是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党的干部,并向国家机关推荐合格的干部,承担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任务。
(4)中国共产党对于国家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是统一的有机整体。这其中,政治领导是根本,思想领导是灵魂,组织领导是保证。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保证我国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关键。而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加强党的建设。
目前,加强党的建设主要任务是: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要地位。这其中根本的是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在全党形成优良的学风,坚持理论实际,学以致用。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牢牢把握党的组织建设这一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