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会计师沈阳考区报名简章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另外,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
四、考试时间和考区设置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9年8月24日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9年10月19日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9年10月20日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二)考区设置。
综合阶段考试仅设置沈阳考区,考试地点安排在沈阳市。
专业阶段考试设置沈阳、大连、鞍山和锦州4个考区,考试地点相应地安排在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和锦州市。
(三)沈阳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沈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2019年沈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019年10月20日08:30—11:30、13:30—16:30。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沈阳考区涉及的报名人员可在5月15日后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五、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9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9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六、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于12月下旬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考区考办领取。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领取。
七、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